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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官方發文搞活汽車流通:加快活躍二手車市場 | 2023-09-05 |
| 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www.baidu.com/link?url=JVxKozuj4zplsozw06Ye5VVJy8vGMRz6sH0UQB2mdpmwc1EEQD-OMwuNvUunzIvf16BogD4qMRJgXKvVRbW9as9dpQGxK6MwrxdB8-Dlwg3" 商務部網站7日發布《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nn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nn通知提到,促進跨區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車市場地方保護,各地區不得設定本地新能源汽車車型備案目錄,不得對新能源汽車產品銷售及消費補貼設定不合理車輛參數指標。nn通知提到,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到期后延期問題。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臺下鄉支持政策,引導企業加大活動優惠力度,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nn通知提到,積極支持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居住社區、停車場、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客貨運樞紐等充電設施建設,引導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nn加快活躍二手車市場nn通知提到,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注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對從事新車銷售和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按有關規定做好備案。備案企業應如實填報經營內容等信息,商務部門要及時將備案企業信息推送至公安機關、稅務部門。自2022年10月1日起,對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并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nn通知提到,促進二手車商品化流通,明確汽車銷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將購進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備案汽車銷售企業申請辦理小型非營運二手車轉移登記時,公安機關實行單獨簽注管理,核發臨時號牌。對汽車限購城市,明確汽車銷售企業購入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不占用號牌指標。nn通知提到,支持二手車流通規模化發展,各地區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含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促進二手車自由流通和企業跨區域經營。自2023年1月1日起,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交易市場、拍賣企業等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公安機關、稅務部門共享核查信息,稅務部門充分運用共享信息,為有關企業開具發票提供信息支撐。nn促進汽車更新消費nn通知提到,鼓勵各地綜合運用經濟、技術等手段 關鍵字標籤:Altis二手車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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